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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分卷阅读7

    抱她去穿鞋吗?

    但随即那双皮鞋移开了,荏南忍不住有点委屈,她还生着病呢,大哥就这样上楼了。

    荏南在楼梯上呆呆立着,听着木底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远。

    过了一会儿,又越来越近了。

    她忍不住低着头暗暗露出一个笑。

    江庆之走到她身边,俯下身将毛绒拖鞋放在阶梯上,荏南看着大哥宽阔的肩背低了下来,整齐的西装因为姿势的舒展而被拉扯出一些褶皱,昭示出其下是一副多么坚实的身体。

    江庆之抬头看了她一眼,发现她那出神的样子,拿起一只拖鞋,另一只手轻轻扣住她的脚腕,只用了一点力,便将那穿着白棉长袜的脚腕抬了起来,放进毛绒拖鞋里。

    荏南下身被抬起,有些立不稳,便反射性地用手撑在了江庆之的肩上,她小小的手掌下,能感觉到紧实的肌肉正在随着动作微微隆起,填满她幼嫩的掌心。

    只是穿下鞋,扶个肩,便让她有些脸红。

    江庆之替她穿好便起了身,但那只小小的手仍然轻轻扶在他肩膀上,他眯了下眼,然后屈起手指敲了她个暴栗。

    “怎么这么不听话?”

    急得荏南立刻看着他,眼睛瞪得大大的,含着委屈,又不敢反驳,嘴唇动了动发出含糊的声音,却最后也什么都没说。

    她的手也无意识地在他衬衫上轻轻揪着,揪出一小片褶皱,指尖扣在他心口上,随着动作隔着薄薄的衬衫微微抠着皮肤。

    “吃饭去吧。”

    他将那只手拿了下来,大掌将荏南小小的手全部包住,温暖的掌心烘着她的手背,掌根的薄茧擦过她的指节。

    却只握了一瞬,便又放开了。

    荏南看着兀自下楼的背影,追了上去,牵住那只大手。

    “大哥等等我。”

    江庆之没回握,却也没有甩开,就这样任她牵着,往饭厅走去。

    *

    本篇中的诗为汪静之《蕙的风》,一九二一,九月三日写于杭州第一师校,受到新思潮的影响,表现了突破传统封建礼教,清新自然的青年间的爱恋。本诗的背景正是汪静之写给恋人的情诗,可惜现实中被棒打鸳鸯了,因此也透露出眷侣分离难相见的伤感。

    全文如下:

    蕙的风

    是哪里吹来

    这蕙花的风——

    温馨的蕙花的风?

    蕙花深锁在园里,

    伊满怀着幽怨。

    伊底幽香潜出园外,

    去招伊所爱的蝶儿。

    雅洁的蝶儿,

    薰在蕙风里:

    他陶醉了;

    想去寻着伊呢。

    他怎寻得到被禁锢的伊呢?

    他只迷在伊底风里,

    隐忍着这悲惨而甜蜜的伤心,

    醺醺地翩翩地飞着。

    捌、擦鼻子

    饭后,江庆之难得没有立刻去书房,而是坐在沙发上看起报纸。

    荏南犹豫了一会儿,还是坐了过去,拾起桌上的画报装作专注的样子。

    张妈洗了水果过来,是北边运来的草莓,这东西精贵,往往都是百货商店和西洋糕点店里的奶油蛋糕上才会放一颗半颗,可是荏南爱吃,所以家里一到季节就会备着有。

    江庆之并不太在意这些小玩意,对水果也没什么喜好,往往是准备什么吃什么,但今天这草莓,倒是他特意交代的。

    荏南平时的话早忍不住偷吃,今天却还是装模作样从画报的边缘偷看斜对面的人。

    他像往常一样,衬衫挺阔,西装马甲贴住紧实的腰线,西裤上的缝线直到裤脚都熨烫得笔直,脚踝被黑袜包裹,穿的是德比鞋,牛筋底的,江庆之不太中意像牛津鞋和布洛克鞋那样的款式,嫌花俏不实用,正如他穿着打扮总是保守,今日和昨日也无甚不同。

    只除了那副眼镜。

    大哥眼睛从始至终都盯着报纸。

    而她从始至终都盯着大哥。

    她不是故意的,只是高潮过后便昏睡过去,那眼镜便一直泡在她穴里了。

    她本来是不想还给大哥的,想装作丢了的样子自己藏起来。

    毕竟这一切都太令人羞耻了。

    可是大哥自己发现后抢去了,荏南还沉浸在舌尖的滋味时,大哥就走了,追都追不及。

    所以如今,她只能任由那副浸淫过她的身体的金丝眼镜,无间地横过大哥的太阳穴,勾住他的耳朵,偶尔触碰着他耳后的皮肤。

    任由大哥戴着它,出门上班,衣冠楚楚地和人握手、签字,在偌大会场几百人的目光中发言,最后将那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的样子印在闪光灯中。

    正如现在,她也只能看着大哥伸手扶了下眼镜,手指划过镜架,然后拿了颗草莓,放进嘴里嚼咽。

    只是一个动作,她就已经湿了。

    荏南不可抑制地想起了昨晚,仿佛如今置于大哥唇间的不是草莓,而是她。

    草莓的汁液在他齿间绽开,可惜荏南看不分明,但她想,现在大哥的唇,一定是甜的,如果她将舌尖伸进去,还能尝到草莓酸酸甜甜的味道。

    荏南有些出神,江庆之不动声色地从镜片后看了她一眼,说道:“不爱吃?”

    这才如梦初醒,这是平常她最喜欢的,今天端了一碟红宝石一般的草莓上来,各个都很漂亮,她却迟迟没有动手,自然令他侧目。

    荏南慌乱地找着借口,“是这画报太好看了,我看得入迷……”

    说到一半又噎住了,画报上正是大明星冯心怜小姐,标题还是夺人眼球的感情史起底,她有些尴尬地放下了。

    “明之和她并没有什么干系,这回只是巧合罢了。”江庆之瞟了眼封面,随之解释了一句。

    荏南有些泄气,旁的人就算了,大哥为什么也这样同她解释,二哥和谁有干系或无干系,与她有什么干系。

    在大哥眼里,也是把她当作明之的未婚妻吗?

    这比把她只当小妹妹还糟!

    荏南反叛心起,不由反驳道:“没干系二哥怎么会去接她呢,我看他俩男才女貌,顶般配的。”

    “是我让他顺便照顾一下的。”庆之翻过一页报纸,淡淡说道。

   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,荏南一下子气得眼睛都有些红了,她想质问大哥和她又是什么关系,至于隔着这样千里万里拍电报交代二哥照顾一个女人,还是一个这样风情万种的大美人。

    可她不能问,家里的囡囡,是没法过问大哥同谁有什么交往的。

    她只将那本摊开的画报一下盖好,然后端起盘子一口一个草莓的吃。

    江庆之看她脸转向外,从侧后方只能看到突出来的塞得鼓鼓的脸颊,一点闺秀的用餐礼仪也不讲了,吃得又急又快,也不知是吃东西还是泄愤。

    他有些无奈,继续说着:“在宴会上碰到过几次,上次市政府办的慈善晚会邀请了她出席,正好说起这事,便做个顺水人情。”冯心怜是新近最红的女明星,一举一动都谋杀菲林,出席慈善晚宴也算是帮了忙,席上讲起他在欧洲的弟弟,自然要给这个面子。

    江庆之平日里做事只有别人听他的,哪有他向人解释的,可囡囡正生着病,所以他也比平日心软三分。

    荏南听了却不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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